按实际人数确定。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,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;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取消聘用资格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不足规定比例的,不予聘用;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。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,体检、考察后,若笔试、面试、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,6、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时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执行。
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原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执行。
4、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.5倍的职位,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,此类计划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。招聘职位取消的,考生可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职位。逾期未改报的,视作放弃改报名,退还考务费。
5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 (浙人社发[2014]15号)执行。
3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(扶贫)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,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。
考试后,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:1比例,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1、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。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(或面试通知书)和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)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。
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,空缺职位不予递补。7、报考人员对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、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。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温岭教育信息网,不再另行通知。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择岗的,视作放弃聘用,空缺职位不予递补。
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;公示期满后,将暂缓聘用,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,若笔试、面试成绩均相同,可在公布、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反映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
体检工作参照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原卫生部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等执行。
2、报考人员在报名、现场资格审核、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
8、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试卷,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《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》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教师命题组、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